“姐?你不记得我了?”男人的声音从头顶传来。
孟娇娇好奇的抬头望过去,是个长相很漂亮的年轻人,二十出头的样子,她看着也眼熟,就是记不起来在哪儿见过。
“姐,你忘了?今年春天,有个哥带着你到我们店里买鞋,我是那个店里的服务员!”男孩比划着说。
孟娇娇这才恍然大悟,确实是那个店里的导购员,买完鞋还送了孟娇娇一双袜子,她到现在还穿着。
“姐,你可能不记得我了,不过我对你印象可深了。姐你长的真甜,完全在我的审美点上。”男孩毫不遮掩的夸赞她。
孟娇娇顿觉脸热,她长这么大,也就被刘志刚夸过漂亮、聪明、心性好。她在婆婆家的时候,总会被各种挑剔,丈夫说他她像木头,是二百五,婆婆骂她是不会下蛋的鸡,扫把星。
今天又冒出来个陌生人夸她,她不适应。
“姐,我叫郑小君,你叫我小郑或者小君都可以,我今年21岁,你呢?”
孟娇娇不知道该怎么和他说话,刘志刚叮嘱过她在外面不要轻易搭理陌生人的搭讪,可是这个郑小君以前见过她,还送过她袜子,孟娇娇犹豫了一下,还是开了口。
“我姓孟,今年24了,比你大”。
郑小君还在盯着她看,他看得出她今天不高兴,他还猜到了她为什么不高兴,因为刚才他在旁边吃烧烤的时候,看见了曾带着孟娇娇去店里买鞋的那个男人,领着个女人和孩子逛夜市,那女人性格泼辣,说话声音也大,一看就是男人家里的正经老婆。
如果她是高个子男人的老婆,那之前被他带到店里去买鞋的女人又是谁?
肯定不是亲妹妹,郑小君在鞋店里打工也有两年了,这家鞋店的经理是他表姐,附近工地上的八卦事儿不少,都知道有临时夫妻这回事儿。
郑小君没撒谎,他对孟娇娇确实印象深刻,他一直喜欢这种长相圆润的类型,五官饱满又恬静,性格还好。
抱着这种女人睡最舒服,简直是极品。
“姐,你只说你姓孟,可你叫啥啊?我总不能叫你孟姐吧?显得太老气了,你也就比我大叁岁呢,把你叫老了,我不是也跟着老了好几岁?”
小伙子说话还挺有意思,孟娇娇忍不住抬起头看了他一眼,她本来长的就恬静,嘴角微微往上扬,总是带着笑意。
“我叫,孟娇娇。”
“那我叫你娇娇姐行吗?”郑小君一脸天真的问。
“嗯,行。”孟娇娇点点头。
“娇娇姐,那你跟我一起逛会儿夜市行吗?我也是一个人,我刚从老家出来打工,在这里没什么认识的人。同事大姐们都有家有朋友,就我啥也没有”。
郑小君说的可怜兮兮,一句话便引起了孟娇娇的共鸣,她一个人误打误撞来到庆市,除了刘志刚以外,也是没什么朋友的。
“那,要不往那边逛吧。”孟娇娇指了指和刘志刚相反的方向。
“行,哪边都行。”
两人一路说一路逛,孟娇娇请郑小君吃栗子,郑小君请她喝奶茶。
聊天也越来越有共同语言,郑小君说起老家的玉米地、甘蔗林,说起深秋树上的红柿子。
这些东西孟娇娇全知道,两人互问了老家的地址,搞了半天,原来在相邻的省,又都在仅隔一条河的村子里,连方言俚语都是一样的。
两人的关系瞬间又近了不少,说着说着就到了孟娇娇住的酒店底下。
孟娇娇有点难以启齿,不知道该怎么说自己为什么住了酒店。
而郑小君对她的处境一目了然,他并不刨根问底,他只摸了摸肚子,说:“姐,我喝奶茶喝的齁的慌,糖加的太多了,能跟你回房间喝杯开水吗?”
孟娇娇愣了一下,如果是在老家村子里,邻里乡亲的来家里讨杯水喝,是再正常不过的事。
但这是在大城市,刘志刚曾反复叮嘱过她,不要让异性进他们的住处,尤其是孟娇娇单独在家的时候。
他还说男人但凡想跟着女人回住处,保准没安好心,百分之九十是想跟女人睡觉的。
想到这里,孟娇娇不禁一阵脸热,虽然她现在和刘志刚在一起也是名不正言不顺,可她除了丈夫以外,也就只有过刘志刚一个男人。
“你渴了?等我一下。”孟娇娇快步走进不远处的24小时便利店,给郑小君买了瓶矿泉水,还体贴的帮他拧开了瓶盖。
郑小君接过水,嘴上说着谢谢,脸上难掩失落之情。
他喝完水不大一会儿,又捂着肚子满脸痛苦的说:“姐,我,我吃坏了东西,肚子好难受,我能去你那儿借厕所用一下吗?”
孟娇娇顿时有点慌乱,郑小君说他肚子疼,整张脸都开始发白,漂亮的五官皱在一起,不像是装的。
“我带你去诊所吧?我记得这条街上有药店的。”孟娇娇忙扶住他的胳膊,拉着他要往前走。
“姐,我,我得先找个厕所才行,不然,不然要拉到裤子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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